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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赖海雄教授谈“高校危机干预为与不为”

来源: 学生工作部(处)   作者: 学工部  摄影:   编辑:谈太辉  审核:  发布时间:2015年11月30日  点击次数:

本网讯:11月27日,武汉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赖海雄教授应邀来校作“高校危机干预为与不为”的专题讲座。我校学工部、各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全体辅导员、宿舍楼管员和学生骨干以代表共200余人参加。讲座由学工部负责同志主持。

赖海雄教授以近年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》为切入点,指出高校危机干预工作必须做到依法而为。赖教授结合实践工作经验与大量案例,讲解了架构干预体系、规范干预流程等内容。

赖海雄教授指出,所谓“不为”不是不作为,而是不胡为、不过为、不狂为、不乱为。他强调高校危机干预工作的“六不为”:不为拯救之事、不为冒险之事、不为轻信之事、不为迁就之事、不为臆断之事、不为代庖之事。专业危机干预应该把握“五个度”,即遵从法律的向度,掌握关爱的温度,设定受压的限度,保持反应的灵敏度,积极作为而进退有度。做到既要尊重学生,更要尊重生命,还要尊重法理等。

讲座之前,副校长鲁旭东与赖海雄教授进行了座谈。我校心理咨询师就危机干预工作中遇到的困惑与赖教授进行了交流,本次讲座为我校“辅导员成长工程”第二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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